| 民革鼓楼综合支部与宁海路司法所联手开展
矫正对象法律帮扶活动
继4月20日民革鼓楼综合支部与鼓楼区宁海路司法所签订了《民革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书》以来,在主委陈建国的带领下,金大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民革党员)经常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帮扶活动,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近日,金大律师事务所(民革党员)与宁海路司法所矫正办对社区矫正对象葛某进行了 “一帮一”咨询辅导服务。
葛某与邻居因房屋装潢问题多次发生纠纷,2005年11月他将被害人头部砸伤,二人在推搡中被害人摔至二楼。葛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赔偿损失1.2万元。交由社区服刑以来,葛某一直存在着较大的抵触情绪,认为法院判得不公,原本就不是自己的错,却受到刑事处罚,且本人是低保户,又身患癌症,女儿是贷款上大学的,当时据说只赔偿1200元,判决后却成了1.2万元,感到无力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服务人员在了解葛某的详细情况后,首先,就其判刑问题作出明确的答复:一明确了判决是公正的,符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二指出葛某的错误,由于葛某不懂法,在此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他没有及时与审判法官反映、沟通其心中的疑虑,以致判决出乎自己的意料。其次,就赔偿金问题,可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商量,看能否给其提供一定的法律帮助。法律服务人员教育葛某:虽然被判刑了,应正确面对,要服从帮教人员的管理,遵纪守法;并表示:如果以后仍有想不通的问题,可以再向他倾诉。
通过这次法律咨询,葛某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提高,并明确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接受矫正组织管教,做个遵纪守法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