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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出现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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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鼓楼去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09-04-14 10:5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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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鼓楼区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因不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数量出现了明显下降,原先涉及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占80%,现在大约10%。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空白合同” “阴阳合同”、“偷梁换柱合同”、“山寨合同”、“仿冒合同”的出现。 “空白合同”有2种情况:一是主体空白,即劳动单位空白,等劳动者打官司时才发现合同上的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二是用工内容空白,即薪酬、用工地点、用工形式、规章制度的约定在劳动者签字的时候是空白的,待打官司时单位填上的内容 “偷梁换柱合同”指的是一份合同由数页纸组成,合同内容写得很好,劳动者签字后单位以劳动部门要备案为由将合同收回,然后将前几页换掉; “山寨合同”指的是单位与劳动者签劳动协议,并欺骗劳动者劳动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两码事,签协议只是为应付检查,不是真的劳动合同; “仿冒合同”指的是单位找人模仿劳动者签名订立劳动合同。 上述合同的出现,为劳动者维护合法的权益带来了困难。 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1、宣传,让劳动者树立权利意识 2、培训,各地在进行农民工职业培训时应加上这方面的教育 3、劳动监察可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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