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援务公开   |   法援动态  |   点援律师   |   案例荟萃   |   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让鼓楼老人有个安祥的晚年


稿件来源:鼓楼去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9-04-21 14:56:04 访问次数:
字体:【
   --鼓楼区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
   老年人是弱势群体,随着经济的发展,思想观念的更新,社会生活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传统的养老观念和养老方式受到冲击,相应矛盾纠纷不断出现。鼓楼区司法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围绕“保民生、促和谐”的工作重点,专题调研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情况,了解到各类侵害老人权益的案件数逐年上升,案件类型不断增加,主要表现为:子女或家庭成员侵犯老年人居住权、房产权;老年人离婚、再婚引起子女赡养纠纷;老年人的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等。为此,鼓楼区司法局从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老年人心理、生理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在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老年人法律需求信息库,指导社区有针对性地为老人开展法律服务;二是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与有法律需求的老人结对帮扶,定期电话或上门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知识;三是为孤寡、残疾老人建立热线联系,提供上门服务。这些措施的施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
     家住江东的邓老先生,在银城花园有一套产权房,和儿子、儿媳居住在一起,并与儿子签定了房屋产权归儿子全部继承的协议。拿到协议后,儿媳开始虐待老人,随意辱骂,对老人拳打脚踢,还书写文字嘲笑、刺激老人,对老人进行精神折磨,甚至砸碎老人正在吃饭的碗,让老人忍饥挨饿。儿子看在眼里,熟视无睹,不问不管,听之任之,致使儿媳对老人的打骂、虐待有持无恐,变本加厉,让老人整天生活在惊恐之中。 2008年3月,儿媳向老人索要手机,未能如愿,遂用不锈钢脸盆砸伤邓德成头部后脑勺,被邻居发现叫来110巡警,送到医院抢救。鼓楼区司法局在建立老年人法律需求信息库时,了解到这个情况,立刻指派律师到医院与老人沟通,接收了老人法律援助的申请,上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其子房屋继承权的约定。法院经过调查,了解了事实真相,判决邓老先生胜诉。拿到判决书,老人露出了开心的笑脸。
九旬老太李严氏一生坎坷,辛苦拉扯大了二女一子,看到儿女们成家了,李老太也日渐衰老,疾病缠身,除了吃用,药费开支日渐加重,难以为继。李老太的二个女儿、女婿先后下岗,只有大儿子全家生活较宽裕。李严氏无奈之下找到儿子,要求儿子分担一些自己的生活费用,儿子态度恶劣,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与李老太结对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了解情况后,根据李老太的请求,申请了法律援助,为李严氏递交了诉状,庭审中法院支持了援助律师的意见,判决儿子每月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听到法院的宣判,李老太喜极而泣。
     7旬老人胡明珍过马路时,被一男子违章驾车撞伤,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肇事者是南京市一著名房产中介公司经理,原来与老人协议赔偿损失,事后耍起了“太极拳”,百般抵赖,故意逃避赔偿责任,导致胡明珍老人无钱医治。在老人伤残后,鼓楼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就主动与胡明珍建立了热线联系,跟踪老人权益保护状况,得知老人因肇事者耍赖要中断治疗的情况,立刻派出援助律师主动上门,受理老人的援助申请,通过诉讼途径帮助老人依法索赔。历经两审,法院均判胡明珍老人胜诉,执行判决中,肇事经理故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赔偿责任,援助律师多次艰难取证,协助法院查封了肇事经理的一处房产,通过拍卖变现,胡明珍老人得到了17万元的赔偿金。看着手中的赔偿金,胡明珍老人连声称谢:感谢鼓楼区司法局雪中送炭,用法律武器帮我讨回了公道。

· 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 获得法律援助须具备的条件
· 法律援助范围
· 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的材料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页面纠错

 
 

Copyright © 2006 www.njg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
   苏ICP备06055341号
推荐使用IE6.0,1024*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