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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劳动合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有上升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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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鼓楼去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09-04-21 14: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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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在办理的各类型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中发现因企业利用困难劳动群体认知能力不足等因素,故意在劳动合同中设置圈套,致使劳动者利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如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空白合同;应由劳动者签字的合同由用人单位代签;用人单位制作两个不同版本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己制作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规避法律规定,自话自说,等等。目前,该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由上述原因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已达100多起,其中20人以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达6批次,纠纷产生后多数劳动者首先选择集体到政府上访等途径维权,致使当地政府要紧急采取措施,在稳定劳动者情绪后,引入法律援助渠道,依法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予以解决。 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认为,上述类型纠纷和矛盾隐患,本是可以通过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就可以避免的,为此建议:一是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加强针对用人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的依法用工的劳动监察;二是工商管理部门在颁发营业执照和对企业年检注册时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司法行政、劳动仲裁、人民法院、工会和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协商成立劳动者维权调解或法律服务中心;四是建立劳资纠纷预警防范工作机制,力求第一时间将劳资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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